组织、协调拟订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拟订全省经济、社会、科技、能源等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管理各市、省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监督检查各市对国家和省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协调全省统计基层基础业务建设,负责新经济统计综合协调工作,指导部门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