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4〕44号)要求,及《关于批复2015年省本级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预〔2015〕1号)内容,我单位按要求分项目对政府购买服务计划进行了编报,目前省财政厅已经批复,现予以公示。
辽宁省统计局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