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年鉴字〔2017〕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有关部、委、办、厅、局,各有关单位:
《辽宁年鉴》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部全面反映全省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政府公报性大型年刊,每年出版一卷;全刊文字资料全面、系统、翔实,统计数据丰富、权威。办好《辽宁年鉴》,有助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拓视野,鉴往知来。为做好《辽宁年鉴》的编纂出版工作,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年来曾几次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辽宁年鉴编纂工作的通知》。《辽宁年鉴》编辑委员会结合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精神,就有关2017年刊的撰稿事项通知如下:
一、撰稿单位主要任务:1、撰稿;2、组稿(一个单位有几个撰稿人的,要有一名同志负责组稿)。
二、稿件内容要求:由于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请各撰稿单位把2016年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新状态、新情况反映出来(文稿中可加入1~2幅图片),按照《辽宁年鉴》框架大纲,以条目式体例,提供稿件;首次撰稿的作者可参考附件提供的示范稿件。
三、稿件中涉及的统计数据以各单位向统计部门报送的数字为准,特殊情况必须加以说明;土地、山林面积使用“公顷”;涉及年份的内容要注明具体年份,不能使用“上年”、“去年”等相对时间词语;一些地名和技术用语要用全称,如沈(阳)大(连)高速公路。
四、稿件质量及字数要求:由于《辽宁年鉴》有史料性功用,请各单位指定掌握全面情况并有较高写作能力的同志撰写,开门见山、直叙其事、语言精炼。条目数量设置不做要求,原则上每条目文字量不超过1000字。
五、保密要求:《辽宁年鉴》是国内外公开发行刊物,请各撰稿单位和作者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涉密内容,对敏感问题要注意内外有别。
六、报稿时间:5月12日前报送。
七、稿件报送方式:各撰稿单位必须报送Word格式打印稿和电子文档各一份并填报“稿件报送表”,寄送《辽宁年鉴》编辑部(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10号,邮编:110032),电子文档可直接通过86895136@163.com信箱传到辽宁年鉴编辑部。
《辽宁年鉴》编辑部联系人:刘莹 付宇峰
联系电话:(024)86895136、86910295
附件:
1、框架大纲
2、示范稿件
3、稿件报送表
请登录http://www.nankesy.com/365备用,在通知通告栏中查阅《辽宁年鉴》2017刊撰稿通知及附件。
辽宁年鉴编辑委员会
2017年3月27日